聲明 |
投訴舉報對象 |
1、本校學生; 2、學校老師,后勤工作人員; 3、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; 4、學校團委中的機關工作人員等。 |
受理范圍 |
1、態度冷漠、生硬,作風蠻橫、粗暴等不禮貌、不文明的作為; 2、上班時間無正當理由脫崗、離崗,或在崗聊天、辦私事等擅離職守的行為; 3、辦事拖拉、推諉扯皮、敷衍塞責、工作效率低下,無故超過辦事時限等不負責任的行為; 4、對群眾提出的正當要求置之不理,可以辦、應該辦的事不予辦理等不作為行為; 5、不按規定程序公開、公平、公正辦事等不公道、不正派行為; 6、不給好處不辦事,給了好處亂辦事,或者故意拖延刁難等"吃、拿、卡、要"行為; 7、其他不滿意的行為。 |
投訴舉報人應該遵守的規定 |
1、 有明確的投訴舉報對象; 2、 投訴舉報內容客觀、真實,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實; 3、 內容簡明扼要,說清事實; 4、 投訴舉報人如實填寫本人真實姓名、聯系電話、工作單位、家庭地址,不得留下虛假信息干擾投訴舉報中心日常工作。 |
遵守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,尊重網上道德,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|
投訴舉報列表 -- 投訴 | 舉報 | ||||||||
類型 | 舉報標題 | 辦理狀態 | 舉報日期 | |||||
暫沒有舉報! | ||||||||
共 條,當前第 / 頁,每頁 條 [1] | ||||||||